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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卡猎头 2007-3-19 01:27 PM

求职遭歧视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

「焦点分析」

  “不能对就业歧视集体无意识”

  不久前,北大、清华、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24位专家,组成“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”,在北京各大招聘会宣传反就业歧视。项目负责人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,就业歧视无处不在,但迫于强大的就业压力,求职者往往只能无奈接受。

  就业歧视较难界定

  蔡定剑介绍,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界定“就业歧视”。但有一个基本原则,即招聘单位设定的用人条件是否出于职业内在需要。“比如,地域、身高、姓名,都与工作性质毫无关系,当然是歧视。”

  一些用人单位以“不符合要求”来拒绝应聘者,“这要看它的要求是否正当。”比如,有地方提出,家政服务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。如果雇主找家教,要求合理;如果找清洁工,就不合理,因为用文化程度取代了职业技能要求。

  维权意识普遍淡薄

  专家们在招聘会现场设立“消除就业歧视”公益服务站。但多数学生只咨询就业过程中的法律纠纷,对明显的就业歧视很漠然。

  我国目前已出现就业歧视诉讼,但进入司法程序的微乎其微。“国人对就业歧视仍处于‘集体无意识’状态。许多人在求职过程中,没有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,而是相信并接受了歧视性的用人标准,自动放弃追求平等的机会。”蔡定剑指出,保障就业平等,有赖于求职者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。

  通过立法维护公平

  “维权意识淡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无处可告。久而久之,习惯了。”蔡定剑认为,促进中国反歧视法律制度建设要做3件事。一是消除现有法律中的歧视性规定,如男女退休年龄不同;二是完善现有法律,如《劳动法》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和《残疾人保障法》,增加其可操作性;三是制定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性法律,解决反歧视的定义、范围、专门机构和申诉程序等问题。

  “就业歧视必须靠法律来纠正,公平的就业环境也必须要靠法律来营造。”蔡定剑说。

 交大博士还不够,只有“三通”才画圈

  “读博期间,我发表了6篇文章,3篇发在核心刊物上。当过学生会干部,在大公司实习过。”上海交通大学化学专业博士毕业生张凡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。

  人事经理听罢,频频点头。张凡觉得有戏,连忙递上简历。对方扫一眼,皱着眉头说:“放着吧,下一个。”

  他有点摸不着头脑,站在一旁看着身后的同学小李。小李没说话,直接递简历。经理也扫了一眼,狠狠地在“上海交通大学”几个字上画个圈,说:“行了,等通知吧。”

  “我也是交大的,为什么不圈?”张凡问。

  “人家是‘三通’。”经理笑答。

  原来,小李本科、硕士、博士都在上海交通大学就读,正宗名校出身。“我是自考本科,所以少一个圈。”张凡委屈地说。高考落榜后,他通过自考取得本科文凭,又考上了研究生。“没想到,学历还要查‘三代’。”张凡连连摇头。

  事实上,不少单位面试研究生时,都要追查本科学历。一旦不是名校,连人带文凭一起打折。

  「点评」

  哈佛大学每年毕业那么多学生,世界首富却只出了一个,还是肄业生。比尔·盖茨要是生在中国,连张大学文凭都没有,哪家公司会聘用他甚至试用他的Windows产品?

 年龄小的缺经验,有了经验该“退休”

  跑了几个招聘会,“35岁以下”的字眼随处可见。不管是应聘销售、司机还是会计,35岁几乎成了“退休”年龄。

  36岁的中文专业女硕士贾静一脸无奈地说:“学历门槛不可怕,晚点要孩子也行。但年龄这道关,我怎么闯呢?”年龄歧视在服务行业尤其严重。“招聘服务员,90%以上要求18-22岁。”贾静反驳说,“国外不少城市,2/3的服务人员是中年人,他们更熟悉顾客需求,而且工作稳定,不像年轻人经常跳槽。”

  比贾静小10岁的学弟学妹们也有苦衷。招聘会现场,和“35岁以下”相映成趣的,是另一个要求——“3-5年工作经验”。

  “我们应届毕业生,怎么可能有工作经验呢?”大四学生王栋说,“但我们有理想和冲劲啊。”他的简历刚被退回,因为对方只招“熟练工”,根本没有商量余地。

  用人单位对此众口一词:“企业不是培训学校,需要立竿见影出成绩。如果招聘生手,培训完跳槽了,不是为他人做嫁衣吗?”

  「点评」

  研究生毕业时,大都26岁左右,再积累5年工作经验,好不容易有跳槽的资本,却又接近“退休”年龄了。这就是就业市场上的悖论。

 鸡狗犯冲、姓裴姓熊,统统靠边站

  应聘前,最好先摸清楚老板的脾气。万一你属狗,他属鸡,他又刚好相信“鸡狗犯冲”。那么别浪费时间,去了也白去。上海大学法学院的赵明就有这样的经历。“笔试、面试发挥都不错,却没接到录用通知。听说老总对我很满意,如果我不属狗就聘用我了。”

  与生肖歧视类似的,还有星座歧视和血型歧视。一家外资企业曾重金聘请销售总监,除了高学历、丰富管理经验等条件,还要求血型为O型或B型,因为“较外向,富有激情”。

  最荒唐的是姓名歧视。据北京媒体报道,驾龄十多年的司机刘猛,到一家企业应聘,明明经验和技术都占优,却落选了。他得到的解释是:名字叫“冲”和“猛”的司机性格急躁,开车容易出事,所以公司不聘请他。

  无独有偶,长春的大学毕业生小裴,找工作屡战屡败,最后才明白是自己的姓氏作怪。“裴和赔同音,哪家公司都不愿赔钱。”一家证券交易所不敢招收姓熊的大学生,“名字不吉利,天天熊市,受不了。”

  「点评」

  如果是我被拒绝,高兴还来不及呢,谁敢为这么迷信的老板效力?

「焦点分析」

  “不能对就业歧视集体无意识”

  不久前,北大、清华、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24位专家,组成“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”,在北京各大招聘会宣传反就业歧视。项目负责人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,就业歧视无处不在,但迫于强大的就业压力,求职者往往只能无奈接受。

  就业歧视较难界定

  蔡定剑介绍,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界定“就业歧视”。但有一个基本原则,即招聘单位设定的用人条件是否出于职业内在需要。“比如,地域、身高、姓名,都与工作性质毫无关系,当然是歧视。”

  一些用人单位以“不符合要求”来拒绝应聘者,“这要看它的要求是否正当。”比如,有地方提出,家政服务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。如果雇主找家教,要求合理;如果找清洁工,就不合理,因为用文化程度取代了职业技能要求。

  维权意识普遍淡薄

  专家们在招聘会现场设立“消除就业歧视”公益服务站。但多数学生只咨询就业过程中的法律纠纷,对明显的就业歧视很漠然。

  我国目前已出现就业歧视诉讼,但进入司法程序的微乎其微。“国人对就业歧视仍处于‘集体无意识’状态。许多人在求职过程中,没有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,而是相信并接受了歧视性的用人标准,自动放弃追求平等的机会。”蔡定剑指出,保障就业平等,有赖于求职者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。

  通过立法维护公平

  “维权意识淡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无处可告。久而久之,习惯了。”蔡定剑认为,促进中国反歧视法律制度建设要做3件事。一是消除现有法律中的歧视性规定,如男女退休年龄不同;二是完善现有法律,如《劳动法》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和《残疾人保障法》,增加其可操作性;三是制定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性法律,解决反歧视的定义、范围、专门机构和申诉程序等问题。

  “就业歧视必须靠法律来纠正,公平的就业环境也必须要靠法律来营造。”蔡定剑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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